湖南省职业技能培训协会会费缴纳与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1-07-19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明确社会团体政策的通知》和《湖南省职业技能培训协会章程》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会费是本协会开展活动的经费来源之一。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会费,是本协会单位会员应尽的义务。所有会员单位应当缴纳会费。
第三条 本协会面向单位会员收取会费,会费缴纳标准(每年):
(一)会员单位 1000元/年
(二)理事单位 2000元/年
(三)常务理事单位 3000元/年
(四)副会长单位 4000元/年
在成立大会后,按照协会收缴会费通知交纳会费,协会开具有财政部门印(监)制的社会团体会费收据。
届中退出协会者,会费不予退还。
第四条 会费缴纳办法:
(一)转账或现金缴纳均可
(二)会费收缴开户银行及账号
全称:湖南省职业技能培训协会
账号:8731 1001 0122 8047 68
开户行所在地:恒丰银行长沙分行
(单位会员备注:单位名称+**年会费;)
第五条 会员应于每年5月30日前按照会费缴纳标准一次性缴纳当年会费。
第六条 会费的管理和使用
(一)会费由协会秘书处负责收缴和统一管理。
(二)会费接受主管部门与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和检查。
(三)严格经费的使用管理。协会经费开支严格执行《湖南省社会团体收取会费的暂行规定》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采用独立的账户。
第七条 本办法自湖南省职业技能培训协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暨成立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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